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H-2024-0901
2、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学生食堂(三)庭院燃气工程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9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学生食堂(三)庭院燃气工程 | 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 | 洛阳市市府西街6 号 | 16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学生食堂(三)庭院燃气工程 | 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赵红涛 | 豫24107101591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尚连红(组长)、贾书琴、刘利勇(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 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8837958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0685565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