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站!

遇见·河洛印象文化馆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73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遇见·河洛印象文化馆一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遇见·河洛印象文化馆一期项目

二、项目编号:ZDGX-HENZB-202401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豫见·河洛印象文化馆是在位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西南角郭氏大院(面积约1000平方米)原建筑上,不动原有建筑的一砖一瓦,依托现代技术设计并落成。李村镇油赵郭氏大院始建于清代,坐北朝南,现存倒座、一进院厅房、二进院东、西厢房,均为硬山式砖木石混合结构。

2.建设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3.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财政资金,最高限价:457604.21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 期:3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其他要求: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版盖公章;

3.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须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五、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支付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1楼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开标室(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1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先生    1879050421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1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先生     0379-65553876

十二、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4年04月29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