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站!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伊滨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项目服务公司遴选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次数:8

为有效解决师生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减少安全隐患,经过社会调研,学校决定在满足消防使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于伊滨校区校园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充电设施使用期限为5年,充电设施使用期间产权属服务公司。

2.学校计划在伊滨校区一期安装充电设施10处,分两批次进行。此项目要求安装充电设置5处,位置分别是一号教学楼天井院内1处,一号学生食堂二号学生食堂门前各1处,学生公寓楼U型天井院2处,每处安装充电接口10个,共计50个。

3.待师生使用需求较高时,服务公司应以此项目为标准,在学校另外5个指定位置及时增加安装充电设施,做到合理有序。

二、项目要求

1.我校按洛阳市用电价格收取电费,服务公司按季度缴纳电费。

2.充电设备性能安全可靠。使用新型产品,具有具备自动检测、充满自停、漏电保护、智能分档计费等功能。

3.充电设备配套用品美观大方,符合学院环境与文明学校建设的相关要求。所有钢材表面必须进行喷漆,且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4.设备充电期间设备服务公司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确保使用安全。如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均有设备服务公司负责解决,与学校无关。

5.要求安装立柱式充电桩,每个充电桩充电插口不能超过2个,且具有防风、雨、雪功能。为了确保充电安全,间隙适当扩大,每组线路设置充电数接口不允许超过10个。

6.充电设备配置及各种线路设置要求标准最高,以备学院后期使用期间的升级改造,避免重复施工。

(1)充电设备从配电间至充电设备的主线路必须采用铜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且单相线径不低于6电缆进行铺设。

(2)严格按消防要求设置充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3)设置的充电设备必须满足各类充电电动车辆使用。

7、为防止意外发生,服务公司必须在充电桩周围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存时间不少7天。

8、如遇学院进行后期规划调整,与充电设备安装位置有冲突时,服务公司必须无条件移动充电设备到指定位置。

9.服务期间如遇重大安全问题或设备老化更换不及时等情况,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项目评审标准

充电设备以服务师生需求为目的,除电费外,学院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因此,此项目在符合项目要求的基础上,以各单位项目设备安全可靠、方案与学校的整体环境适应程度、服务方案内容完整作为评定依据,择优确定为中标单位。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遴选公告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530日至61日,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至gzb@lypt.edu.cn

、遴选时间及地点

2023年621500分,投标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承诺书、遴选文件至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图书馆927室)现场遴选。

 

联系人:陈小刚      联系电话:13525913207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9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