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专科学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二、部分上浮学费专业及收费标准。按照文件中适当扩大高校收费自主定价权,允许高校在规定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标准,省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0%,上浮专业范围不得超过当年该校招生专业总数的10%的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认定结果的通知》(教职成〔2020〕12号),我院认定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现将上浮学费的专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临床医学5200元/生·年、医学检验技术5200元/生·年、医学影像技术52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NET技术、UI设计)4600元/生·年、会计4000元/生·年。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等14所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的批复》(外教〔20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机电一体化12000元/生·年,机械设计与制造12000元/生·年。
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自2020年秋季学年起执行,我院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
咨询电话:62233802 监督投诉电话:62230272
202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