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站!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文化与旅游学院实训室部分设施设备搬迁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1-15浏览次数:6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文化与旅游学院实训室部分设施设备搬迁项目(二次)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文化与旅游学院实训室部分设施设备搬迁项目(二次)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文化与旅游学院实训室部分设施设备搬迁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YGGCLY-2020-0106

2.3预算金额:103000元;

2.4采购内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文化与旅游学院实训室部分设施设备搬迁(详见询价文件);

2.5 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服务;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附于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获取询价文件时按照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200116日至 2020 0119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节假日除外)。

4.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5楼。

4.3询价文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0 01211500分。

5.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5楼开标室。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07553750

址: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伊滨校区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5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901599

20200115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