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信息保存时间提升项目(二次),依法按规定进行评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信息保存时间提升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洛职采购【2019】05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现有监控摄像机及录像机数量(摄像机60个,录像机4台)
1.门卫监控室:摄像机17个.录像机1台;
2.女生宿舍监控室:摄像机11个.录像机1台;
3.物业监控室:摄像机17个.录像机1台;
4.活动室监控:摄像机15个。录像机1台;
四、招标项目要求
1.通过提升改造,将现有各个摄像机的图像信息保存时间提升到95天;
2. 设备参考数:16路8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2台;16路4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1台;24寸监视器3台;4TB硬盘4块;3TB硬盘22块;操作平台1个;所提供上述设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正规厂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提升改造后,不能降低原有摄像机的像素和清晰度;提供提升改造需要的其它配套设备、材料和配件及安装运输、税费等费用包含在总费用里。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3日
六、评标日期:2019年4月4日 9:00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企明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八、成交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111号紫金城C02-207
九、成交金额:26800元
十、评委名单:王玉祥 雷 明 陈保卫
十一、联系电话:0379-62235733 联系人:雷老师
监督:李老师
监督电话: 0379-62230272
十二、采购公告日期:2019 年3月29日(应是工作日)
十三、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学院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