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要求,现就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参加。
1、项目名称: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洛职采购〔2018〕38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已落实;100000元。
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表:
5、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年内中标并建设过学校或文物博物馆系统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佐证);具有正常的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社保证明);
5.3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并加盖公章,以供查验。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5.6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竞争性谈判报名
7.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6日(工作日8:20-11:40,14:20-17:00北京时间)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机场路6号北院A104室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7.2.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不予接纳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真实性的权利。
8、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8.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2018年11月8日9:30,洛阳市机场路6号北院A104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本公告已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
10、联系人: 雷老师 电话:0379-62235733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13213512887
1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