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概述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内设16个职能处室和18个教学教辅系部。主要职责是:坚持依法治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特色学校,强化实践技能,深化开放办学,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立足学院实际,提升办学理念,面向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492人,其中:事业编制492人;在职职工397人,离退休人员219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我院全面建设与发展的关键一年。2018年,学院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坚持依法治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打造特色学校,强化开放办学,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促进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325.7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6,862.45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6.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3万元;专项收入6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2221万元,上级提前告知0.75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953.7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325.7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6,862.45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6.5万元,专项收入6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3万元,财政专户收入2,221万元,专项转移0.75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953.74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77.68万元,占34%;商品和服务支出580.91万元,占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3.86万元,占4%;项目支出7823.29万元,占57%。主要项目是:自筹奖励性绩效工资750万元;自筹、外聘人员工资、社保费及公积金等386.7万元;学生保险、奖助学金、学生资助、学生德育等活动经费252.5万元;银行贷款本息368.95万元;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59.8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提前下达2017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豫财教【2016】112号)2998万元;其他教育发展专项-新校区项目前期费用621.26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因公出国(境)2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6.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36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919.27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5,406.4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13,32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2.45万元,项目支出7,823.2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办公费预算405万元,福利费66.48万元,邮电费预算47万元,差旅费预算45.5万元,会议费预算14.25万元,日常维修费预算177万元,水电费预算203.75万元,物业费预算25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54万元,合计1267.9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80万元进行政府采购。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年初,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其中,年度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周期完成,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目标值进行考核,开展绩效评价。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初,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共有车辆2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