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资格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对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遴选范围
1.1 遴选单位: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1.2 服务范围:在遴选人委托的范围内,对招标有关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的代理及咨询活动;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壹 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根据意向决定是否续约。
1.4 数量: 共10家(其中服务新校区建设项目的5家) 。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且注册地址在洛阳市,此外,市外参选人在洛阳市须设立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应在在洛阳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和开评标场所。
2.2须入选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
2.3服务我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代理机构,须具备须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入选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库证明。同时具有2016年、2017年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2份(报名时出示委托协议原件和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网上截图);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标的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2份(报名时出示委托协议原件和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网上截图);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标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2份(报名时出示委托协议原件和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网上截图);
2.4 在开标前须通过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具有其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2.5 如参选人被政府管理部门通报并禁止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遴选。
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6 参选人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有限期内),具备在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能力,且具备UK数字证书。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领取遴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遴选文件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 每天上午9:00-11:00 (学院寒假期间)。
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机场校区北院办公楼A104室
4.领取遴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4.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比选的参选人,需同时提供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库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网络截图)
4.2服务我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代理机构,除携带4.1所述资料以外,还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证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同时携带2016年、2017年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2份(报名时出示委托协议原件和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网上截图);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标的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2份(报名时出示委托协议原件和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网上截图);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标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2份(报名时出示委托协议原件和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网上截图);
5.遴选文件的递交
遴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 30 日上午9:30。
遴选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机场校区北院办公楼A104室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7.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机场路6号
联 系 人:雷明
联系电话:0379-62235733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