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9月20日下午学院预算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院长程相朝、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敏的具体指示和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194万元。目前已完成政府招标采购1915万元、校内招标100余万元,请教务处、学生处、护理系、药检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东方文化创产学院、图书馆、体育教学部等单位迅速完成合同签订、供货、验收等项工作,并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申请表、资金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办理资金申请手续后完成支付。
二、2017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998万元。请教务处(360万元)、护理系(885万元)、医学系(540万元)、汽车工程系(180万元)、机电工程系(300万元)、经管系(160万元)、东方文化创产学院(200万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210万元)、图书馆(150万元)、体育教学部(40万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项目到人。迅速完成项目论证,方案编制等项工作任务,务必于9月29日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立项,确保在国庆假期后提交招标,力争在11月份完成结算支付。
三、第三批洛阳市职业教育示范性特色专业和专业实训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20万元。由药检系张红亮主任具体负责,加速推进,制订实施方案,于9月29日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立项,务必于11月份完成结算支支。否则,该笔资金将被收回。
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由护理系张志友主任负责,迅速完成项目方案编制,于9月29日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立项,务必于11月份完成结算支支。否则,该笔资金将被收回。
五、院属各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订“预算执行方案”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并按照年初签订的“2017年度二级预算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支付。各单位要加速推进,确保完成2017年度预算执行任务。
六、各单位将本单位预算执行方案于9月27日前报计划财务处汇总整理后呈报院领导。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22日
发文部门:计划财务处